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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 单位名称:

    汝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单位负责人:

    鲁新建

    单位地址:

    城关镇刘伶广场东侧县文化中心大楼六楼

    邮政编码:471200
    公开电话:

    0379-68211171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夏季8:30—12:00,15:00—18:30;

    冬季8:30—12:00,14:30—18:00;





  •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关于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起草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2.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相关门类艺术、各相关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全县电视剧创作生产、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生产。负责全县公共文化、文物、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推进文化旅游惠民工程实施。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3.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推进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推进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县“智慧广电”建设和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4.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文物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引导和扩大全县文化旅游消费,指导文旅产品的开发生产。

    5.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旅游活动和广播电视宣传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管理全县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推广活动,推动文化走出去,促进全县入境游工作开展。



  •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人事、财务、宣传、党建、统战、政法、纪检、信访、工会、档案、妇联、老干部、疫情防控、文明创建等工作。

    联系方式:0379-68211171

    (二)公共服务股。负责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旅游公共服务建设等工作;指导全县艺术创作,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负责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业务指导。

    联系方式:0379-68230292

    (三)市场管理股。对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办理本部门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担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等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

    联系方式:0379-60210800

    (四)产业发展股。制定实施全县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和风景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引导、规范全县旅游业快速、健康发展。谋划文化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组织文旅项目申报;谋划;负责全县文旅资源普查、规划等,推进全域旅游创建;指导旅游路线的规划、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研学游等。指导全县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承担全县住宿餐饮等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等工作;指导全县旅游商品的规划、开发、生产与管理工作,负责乡贤返乡创业、安全生产工作。

    联系方式:0379-68210780

    (五)宣传推广股。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工作;做好目的地和线路宣传推广工作。

    联系方式:0379-68210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