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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 单位名称:

    汝阳县统计局

    单位负责人:魏丽红
    单位地址:

    人民路40号

    邮政编码:471200
    公开电话:

    0379-68232819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夏季8:30—12:00,15:00—18:30;

    冬季8:30—12:00,14:30—18:00;





  • 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我县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受委托起草有关统计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监督管理各乡镇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等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环境基本状况、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各乡镇及县政府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实施重要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和社情民意调查。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依法审批县级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全县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八)协助乡镇管理统计信息主任;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参与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从业资格认定受理等工作。

    (九)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乡镇及县政府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乡镇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设。

    (十)领导和管理直属事业单位。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监测预警全县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整理和提供全县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组织落实国家国民经济核算制度,配合市统计局核算全县生产总值,组织核算各乡(镇、区)生产总值,组织开展投入产出调查,研究探索开展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监督管理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联系方式:0379-68232819

    (二)政策法规行政审批股。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负责对全县部门及民间组织的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和审批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县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统计违法举报,建立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完善统计信用制度;负责重大案件查处,组织协调统计执法工作,提出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联系方式:0379-68232817

    (三)工业商业与能源统计股。负责统计设计管理、工业统计、能源统计、贸易外经统计、人口和就业统计、社会和科技统计等工作。组织实施工业企业统计调查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收集、整理和提供工业企业全行业的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工业企业的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商业企业(含物资供销、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和提供能源消耗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能源生产及使用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能源统计基础工作; 综合整理和提供外贸、外资和旅游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各乡(镇)、部门统计、企业基层基础规范化工作;组织实施人口和劳动力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科学技术、行政事业单位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科学发展、技术进步及行政事业单位的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社会科技统计的统计基础工作;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出版、档案、环保、民政、司法等部门的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联系方式:0379-68232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