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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汝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日期:2023-03-14来源:

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汝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2年版)的通知

汝政办〔20238


 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豫政办〔20233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洛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洛政办〔20238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汝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依照清单规范实施行政许可

《清单》中明确的县级主管部门要根据省、市制定的实施规范,细化完善县级实施规范。各部门要依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制定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办事指南一经发布,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不得超时限办理行政许可,但可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优化调整。要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严肃清理整治在清单之外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变相实施许可的行为。

二、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对列入《清单》的事项,各部门要充分评估实际情况和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对《清单》内事项要逐项明确监管主体,完善监管规则标准。对调整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健全管理机制,明确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坚决杜绝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问题。

三、加强清单实施组织保障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加强统筹协调,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及时研究解决行政许可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工作落实。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政府门户网站等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清单》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重要事项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附件:汝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docx


 

 

 

 

202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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