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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张凤丹等24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日期:2021-05-27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汝文〔2021〕36号、56号、57号,汝组干〔2021〕5号、6号等文件,经研究,决定:

张凤丹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原欣昭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温振良同志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齐文超同志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周占蕊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二级主任科员;

杜小宾同志任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胡翠红同志任县林业局副局长;

王利杰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申志国同志任县信访局副局长;

于恩强同志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亚楠同志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原职级待遇不变;

李晓涛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赵麦霞同志任县移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尚颜颜同志调县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工作,原职级待遇不变;

孙光昭同志调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工作,原职级待遇不变;

李伟杰同志任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

马涛同志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副主任;

史国杰同志任县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杜修同志任县移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孙国立同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海波同志县道路运输局局长职务,原职级待遇不变;

免去李文亮同志县移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原职级待遇不变;

免去茹宏同志县人民政府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何利峰同志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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