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政办〔2025〕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函〔2024〕7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5年河南省 1%人口抽样调査的通知》(豫政办〔2024〕68号)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洛阳市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洛政办〔2024〕46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全面做好2025年我县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依法科学调查,周密组织部署,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掌握2020年以来我县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客观反映我县人口发展状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新时代人口发展战略、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为我县辖区内抽中住户的全部人口,全县共抽取约8千人。
三、调查内容和时间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调查标准时点为2025年11月1日零时。
四、组织实施
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做好调查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领导和协调,县政府决定建立2025年汝阳县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机构,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2025年汝阳县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五、经费保障
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分级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调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有关规定,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数据。全流程加强对调查对象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调查对象个人信息。
(二)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调查方案,规范调查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调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充分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和社会大数据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提升调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三)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2025年汝阳县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2025年5月6日
附 件
2025年汝阳县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召 集 人: 何晓刚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召集人: 史国杰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魏丽红 县统计局局长
李 宁 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海峰 县公安局副局长
赵东洋 县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成 员: 赵惠瑕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登科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张一渠 县教育局副局长
常宏宇 县民政局副局长
任红星 县财政局副局长
姬兵丽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黄梦莹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樊乐璞 县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副主任
闫珂珂 县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闫珂珂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组成人员会根据各单位人员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豫公网安备 410326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