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1日至10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5年12月3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
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将其作为一次严肃的“政治复查”。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中共汝阳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汝农党组〔2026〕2号),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梳理整改任务70项,制定整改措施175条,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针对巡察“回头看”反馈的4大类70项问题,已完成整改66个,完成率94.29%。开展专项治理1项(全县高标准农田问题整改)。建立完善规章制度16项。巡察移交的4件问题线索,已办结2件,正在办理2件,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人,组织处理1人。巡察移交的2件信访件,已办结2件,办结率100%。挽回资金损失25740元。巡察期间开展的立行立改问题6个,已全部整改到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完成整改事项
1.反馈问题: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力,落实整改要求有差距。
(1)专题研究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于2026年2月2日认真组织召开县委巡察回头看专题民主生活会,于2月13日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二是针对集中整改期后仍未完成的问题,局党组每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判,对整改情况持续督办,尽早彻底解决问题。目前已召开6次专题会议研究未完成问题。
(2)长效机制建设滞后,同类问题反复发生。制度建设“后半篇文章”抓得不实。
整改情况:已修订“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明确单笔5000元以上支出、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等必须上会研究。2026年1月以来召开班子会均邀请纪检组参加,所有大额支出均上会决策。已开展第一季度专项检查,未发现违规。
(3)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边改边犯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定期对行政执法案件进行质量评查,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目前已对行政执法人员完成3次业务培训,对行政执法案件进行质量评查1次;二是2026年2月13日,我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汝阳县2026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第三方代理机构遴选工作。会议对前期通过资质审核的河南沃馀工程有限公司、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诚祥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家单位进行综合评审,经会议研究决定,确定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汝阳县2026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第三方代理机构;三是严格按照《河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要求,按照报废旧机、注销登记、兑现补贴操作程序办理,确保补贴对象的补贴机具符合报废条件,报废机具应在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拆解企业,依据《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对报废机具进行拆解。由于我县不具备符合条件的拆解企业,经研究,将邻县的两个具有资质的拆解企业(宜阳县的洛阳市轲畅实业有限公司和伊川县的洛阳市中金丰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定为我县指定报废机具的拆解企业;四是对重复出现的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剖析根源,修订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业务培训,实现系统施治,防止问题反弹;五是召开党支部人员能力培训会,交流经验,加强党支部建设。
(4)制度执行刚性不足,整改成效转化不明显。制度空转现象严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财经知识学习,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集中学习。严格比照《农业农村局财经制度》,深度核对报销流程、凭证的合规性;二是强化责任与日常督查。修订《汝阳县农业农村局工作纪律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强化刚性约束,将制度遵守情况纳入个人及科室考核;三是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由办公室或纪检部门定期对考勤、报销等重点领域进行抽查,已开展一季度考勤检查,全局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纪律管理制度,未出现迟到早退等现象,充分体现了刚性制度的约束效力。
(5)整改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汝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农村政策与改革统计年报和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全面清查核实集体家底,确保数据真实有效;二是印发《汝阳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督管理办法》,建立督导机制,压实各级责任,从制度上规范“三资”管理;三是已与财政部门对接,2026年3月20向财政部门发函,协助筛选公职人员名单,后续杜绝公职人员违规申请问题出现。
2.反馈问题: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推动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有短板。
(6)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不深入。理论学习抓得不深不透。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2026年召开党组会议6次,全部落实“第一议题”,增加“三农”和乡村振兴等重大议题在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中的比重,并改进方式,开展研讨交流;二是强化成果转化与应用,建立“学习-研讨-转化”工作闭环,每次专题学习后须形成可操作的工作思路或改进措施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和落实时限,并将学习成果转化的实际成效作为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
(7)贯彻落实党中央粮食安全决策部署不力。高标准农田建设问题突出,“藏粮于地”基础不牢。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2023年项目结余资金修建项目区排涝设施,确保项目区具备排涝能力;二是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相关政策的通知》(豫农文〔2025〕486号)文件精神,刘店村5眼水井已出具废弃机井报告,维修了一眼大口井(1号井),在板棚河新建拦水堰1座,增加了项目区灌溉水源;三是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相关政策的通知》(豫农文〔2025〕486号)文件精神,油坊村2眼水井已出具废弃机井报废报告;四是二郎村9眼水井位于河道内,已于2021年被7·20洪水冲毁,利用中央救灾资金维修2眼,新建3眼大口井,以此补充灌溉水源。
(8)验收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0月份利用项目管护资金,昌村水井已安装水泵,配套管网已接通;二是经二次物探发现,刘店村水井因水位下降已没有维修价值,按照豫农文〔2025〕486号文件精神,已出具废弃机井报废报告;三是岘山村还有500米农田道路已铺设,邢坪村农田管网已接通;四是印发《汝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质量管理办法》(汝农领办〔2026〕3号)文件,严格按照文件制度执行。
(9)后续管护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蔡店乡、刘店镇等乡镇,对堵塞沟渠桥涵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目前,灌溉设施内的土石、柴垛等杂物已全部清理到位;二是停用废弃系统,全面切换为传统机械电闸操作,确保电路安全可控、运维简单可操作;三是2025年11月份,已将2019年至2022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形成的国有资产全部移交至农投公司,农投公司整体负责高标准农田项目的运营和管护等工作,农业农村局协助农投公司建立权责清晰的“一长两员”长效管护运营机制。
(10)排查未能全覆盖。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反馈的30余处出水口损坏、水井无法使用等问题,已明确维修标准、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并全部整改到位;二是2025年11月份,已将2019年至2022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形成的国有资产全部移交至农投公司,农投公司整体负责高标准农田项目的管护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协助农投公司建立权责清晰的“一长两员”长效管护运营机制。同时,举一反三,农业农村局组织45个排查组,对全县农田水利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确保水利设施能正常运行。
(11)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薄弱,“藏粮于技”支撑不足。农技培训敷衍应付,政策落实打折扣。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6年4月9日印发《汝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建立上级政策文件落实时限工作制度的通知》,明确流转办理时限;二是针对“培训启动滞后、工作总结逾期上报”问题,县农业农村局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专题会议,强调以后工作中应严格按照要求、提前计划部署、按时推进工作、规范总结上报流程,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字后,按要求时限上报,同时留存上报凭证;根据2025年7月11日洛阳市农业农村局下发的《洛阳市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县农业农村局已于2025年8月18日结合我县实际印发县级实施方案;2026年4月24日,县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持续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三是针对“未建立本级培育机构库”问题,已于2026年4月完善县级培育机构库资料,开展机构资质复核,对5个已入库机构的培训资质、师资力量、场地设施、过往培训业绩等进行实地核查,确保入库机构均具备相应服务能力。2026年县农业农村局将继续完善培育机构库;四是针对“培训程序不规范、直接指定承办单位”问题,自2025年开始,相关培训已严格执行公开遴选程序,2026年将继续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履行规定程序,通过公开招投标或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承办单位,确保发布遴选公告、组织评审、公示结果等环节全程留痕,以及程序公开、公平、公正;五是针对“基层农技员培训时长不足、质量无法核实”问题,今后将加强培训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精准策划,确保培训时长和质量,保质保量完成任务。2026年县农业农村局委托专业培训机构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对我县基层农技人员进行培训,并留存完整的佐证资料。
(12)人才资源配置不合理,专业优势发挥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农业农村局种植、畜牧类中级以上职称的37名专技人员中,目前已有15名人员从事专业与职称专业相一致;2025年10月新招聘入职的20名工作人员,根据所学学科、录取岗位工作要求,已分配至对应科室;根据单位用人需求计划在2026年度招录3名公务员、8名事业编、5名“三支一扶”计划,充实相关岗位;二是制定《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竞聘实施方案》,完善专技管理,建立专项考核激励机制。
(13)服务县委中心工作大局意识不强。角色转换不到位,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三大产业专班已充实执法队相关力量;二是针对红薯种植大户潘某种苗纠纷一事,我局对其种植的哈蜜、商薯19进行病毒检测,红薯收获时,其亩产量约4000—5000斤。2025年11月2日,潘某签订和解协议,所欠种苗款已全部付清。为避免此类事件发生,全面提升我县红薯产业发展质量与安全水平,我局组织红薯种植大户、育苗大户多次召开座谈会,共同研讨红薯育苗监管办法,最终形成了《汝阳县红薯育苗产业全流程监管办法(试行)》,建立覆盖红薯种苗生产、调运、种植、销售等环节的全流程监管体系,实现源头可溯、过程可控、责任可究。同时,对红薯育苗规模棚内面积达3亩及以上的育苗主体进行登记备案,填报《汝阳县红薯育苗备案表》并作出信用承诺,目前已登记备案9家。2026年3月5日,农业农村局对规模育苗户的34个薯苗样本送至河南省农科院进行病毒检测,从源头防控甘薯病毒病传播,保障汝阳红薯种苗质量安全;三是出台《汝阳县香菇产业全流程监管办法(试行)》,并告知规模种植户。县农业农村局积极开展香菇产业特色保险服务,指导中原农业保险汝阳县营销服务部完成了2025年度汝阳县地方财政补贴性香菇种植保险工作,共承保香菇种植保险6569.95万袋,总保费为1051.192万元,共涉及乡镇8个、行政村38个、总农户662户,提供2.63亿元风险保障。2026年4月23日,在汝阳县外国语小学报告厅召开香菇种植培训会,由河南农业大学食用菌专家培训农民200余人,帮助农民进行菌棒知识培育,提升农民选育菌棒能力;四是2026年1月1日,县农业农村局配备2名专职保险协管员,负责统筹协调畜牧养殖保险的宣传、投保、理赔等全过程监管工作。优化了理赔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目前出险已全部理赔到位,县农业农村局结合农业保险理赔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对2026年养殖参保户进行保险理赔回访,满意度100%。
(14)攻坚意识薄弱,项目建设推进迟缓。
整改情况:一是侬庄公司自县委巡察“回头看”后,2026年2月县财政拨款130万元,目前项目已完成进度为:鲜香菇标准化分级车间项目除门窗和水电以外均已完成,一层冷库主体、电梯工程、大棚升级改造工程、电动遮阳系统、百万级净化车间工程的钢结构主体及屋面墙面已完成;下一步将积极与财政局对接拨付剩余款项;督促侬庄公司加快施工进度,尽快完成项目建设;二是汝阳甪里艾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总投资400万元,自巡察“回头看”以来,积极协调财政局拨付55.5万元,后续积极与财政局对接加大拨付力度。
(15)联农带农机制不畅,产业增效作用有限。品牌运营效能低下。
整改情况:一是授权“薯小龙”商标25家企业,“菇小凤”商标17家企业;二是自县委巡察“回头看”后,侬庄公司2026年2月县财政拨款130万元,金生菌业2026年4月县财政拨款300万元,督促加快项目进度;三是加快建设香菇产业集群项目,督促侬庄公司、金生菌业等企业的香菇深加工生产线尽快投入生产运营,完善深加工产业链条,改变单一初级加工现状;四是对接红薯协会和联合社筛选包装厂家,与达美包装、阳光包装等厂家初步沟通,降低包装箱采购成本,探索使用低成本网袋替代包装,确保品牌溢价切实转化为农户收益。在8个乡镇规划建设25个红薯种植大方,目前各乡镇大方正在加紧建设,地块整理、基础设施配套、人居环境整治、绿化提升等工作同步推进。3月11日,组织红薯种植大户召开座谈会,围绕红薯种植技术经验交流和红薯产业发展方向等内容深入研讨,要立足汝阳得天独厚的气候土壤条件,积极种植红瑶、哈蜜、丝滑等高端鲜食品种,推动红薯种植结构加速优化;五是积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2025年12月,红薯加工企业洛阳百蔬香食品研发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天宜公司发展重心重新迁回汝阳,今年在我县进行红薯育苗35亩,淀粉、粉皮加工和设备生产同步开展。六是积极参加湖北农业博览会、中国农民丰收节2025、2025浙江农业博览会、第二十七届中国农产品加工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展会,扩大汝阳品牌在国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16)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紧密,底线任务守得不牢。动态监测帮扶不精准,基础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对国办系统中务工信息进行核实。经核实,所反馈的1504人均为残疾人员。(国办系统务工信息证件号码存在三种情况:18位数居民身份证号、20位数残疾人证件号码、22位数补办残疾人证件号码)。对国家系统务工信息进行常态化更新维护,确保数据账实相符;二是在具体工作中,基层干部将监测对象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支出、转移性收入等分项收入采集录入国家系统后,人均纯收入由系统按照实际录入人数自动计算生成,确保账实相符;三是严格按照《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的通知》明确的风险消除标注程序进行,同时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标注;四是通过线上线下积极宣传开展消费帮扶相关活动,同时动员各定点帮扶单位积极参与消费帮扶活动,2025年消费帮扶数据为1.02亿元,及时对消费帮扶数据统计杜绝出现数据管理“断链”问题。
(17)政策宣传引导不到位,群众知晓率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2月4日至5日,县农业农村局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前往13个乡镇,对全县自2025年以来风险消除的513户监测对象开展入户核查工作及政策再宣传,同时制定《2025年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户再核查工作方法》。通过入户核查,发现6户疑似存在因收入不稳定、家中突发变故等因素导致的返贫致贫风险,乡村第一时间启动新识别程序,于2025年12月中旬进行了风险再标注,及时纳入了监测对象;二是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各乡镇积极动员企业入驻“832”平台,进行品牌推介,增加企业入驻率,增强电商帮扶力度。2026年1月20日下发了《关于再次动员全县供应商积极加入“832平台”的通知》,截止4月底,新增入驻企业2家。
(18)驻村帮扶管理不严格,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每月统计驻村干部履职在岗情况,不定期下发工作提示。2026年以来,累计下发3次工作提示;二是下发关于加强对监测户等重点人群过冬保暖等情况的工作提示,及时帮助和解决实际困难;三是下发通知要求选派单位县信访局、小店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办督促驻村干部及时入村开展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实地调研驻村干部在岗情况,派驻至小店镇李村、十八盘乡登山村的驻村工作队员按照驻村要求在村开展相关工作。
(19)前期谋划不科学,影响效益发挥。
整改情况:30辆红薯车已全部完成资产移交,由汝阳县垦一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统一承租运营。其中,10辆正在运营,与河南飞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运营协议,暂执行“只收押金、免收租金”模式,既降低承租门槛,又强化汝阳红薯品牌宣传推广;未运营车辆14辆停放于垦一公司,6辆停放于红薯小镇(柏树镇窖沟村)。县农业农村局全程协助农投公司、垦一公司加大对外宣传推介,主动招募承租商,加快盘活闲置资产。后期类似项目要进行科学规划,充分调研,进行市场化运作,减轻财政负担,使农业项目确实发挥效益。
(20)量身定制,项目作用发挥受制于人。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具体问题,已向城关镇人民政府发出工作提示函,要求及时采取措施盘活闲置资产;目前2020年城关镇寺湾村养生柿子醋项目已签订租赁协议正常运营;二是已依托帮扶项目资产一体化管理系统,建立帮扶产业项目管理台账,按照“四个一批”总要求实施分类管理,发现存在运营风险的,及时予以防范化解;三是已制定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全流程管理的通知》,严把项目入库质量关,坚决杜绝谋划不科学、未经充分论证的项目入库实施。
(21)冷库补贴背离初衷。
整改情况:一是2月10日已向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乐亦佳家庭农场于3月底购买相关建材,4月8日已找专业技术人员修建安装及加固。针对闲置问题,乐亦佳家庭农场已提供情况说明,此冷库主要用于储存红薯,红薯属于季节性农产品,不具备长期储存条件。蔡店乡孟脑村为群农机专业合作社冷库,待现行合同到期后,恢复农产品冷藏保鲜功能;二是汝阳县农业农村局已成立冷库专项排查领导小组;三是已完成摸底排查,并建立相应台账。
(22)资金使用不精准。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衔接资金使用“负面清单”内容进行梳理总结,并要求各乡镇、各行业部门加强学习,在今后项目谋划申报中坚决杜绝“负面清单”内容;二是已制定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全流程管理的通知》,严把项目入库质量关,坚决杜绝含有负面清单内容的项目入库实施。
(23)农村“三资”管理失职失责。“三资”监管督导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将具体问题(2021—2025年闲置18个、损毁6个、低效运行9个;扶贫基地闲置12个、半闲置或低效28个)纳入群腐“百日攻坚”问题整改台账,向涉及乡镇下发督办函,要求限时整改到位。截至目前,涉及具体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加强对帮扶产业项目的动态监管,对全县所有经营性帮扶产业项目进行登记,建立统一的管理台账,定期进行调度分析,实时掌握项目的租赁运营、资产闲置等情况,及时防范化解运营风险。建章立制,制定并印发《汝阳县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规范资产管理和处置流程。将闲置资产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录入产权交易平台,提升关注度,促使资产有效盘活。对损毁项目要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清产核资,对损毁资产“清零”,剩余资产收回投资,积极谋划替代项目,或用于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出;三是通过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通知》《汝阳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督管理办法》《汝阳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建立了长效督导机制,进行制度约束,持续加强对村集体资金、资源、资产的管理。
(24)底数不清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全县扶贫车间(基地)运行情况进行重新排查统计,根据排查出的最新情况,建立管理台账,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二是2025年清产核资工作,各乡镇正在按照工作要求,如实填报村级资产,要求组、村、乡三级签字模式,压实各级工作责任。城关镇井沟村扶贫基地(投资111.91万元)、清产核资系统已登记,产权交易系统显示已成交。刘店镇刘店村、二郎村、沙坪村、昌村、滕岭村集体资产项目(投资800万元),未确权到村,清产核资系统未登记。2019年内埠镇曹刘庄村扶贫基地项目、清产核资系统登记为出租,未走产权交易平台。三屯镇贠沟村扶贫基地、清产核资系统已登记,产权交易系统显示已成交。十八盘乡十八盘村扶贫基地二期在产权交易平台均显示已发布出租信息且未成交,清产核资系统登记为闲置;三是已经建立乡、村两级合同备案机制,持续加强合同管理。上店镇任庄村婷菲化妆品有限公司租赁期限系统上登记5年,实际合同签订期限20年,乡镇督促村里进行已整改到位。
(25)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到位,履职尽责标准不高。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宅基地管理履职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向自然资源局发函通报宅基地年度用地计划,并主动联系自然资源局协同研判解决方案;二是已建立闲置宅基地腾退机制;三是已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试点工作,已完成宅基地审批试点村调研工作。
(26)惠民资金审核把关不严。存在死亡人员核销不及时、耕地补贴发放不科学等问题,2023年以来1427名已死亡人员社保卡发放耕地补贴61.5万元(其中五保户78人、1.86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已全部逐一核实2023年以来1427名已死亡人员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情况,根据国家补贴相关政策规定,该补贴的领取权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存在而由户内其他成员继续享有,由于未及时更新信息,出现人员死亡但继续领取耕地补贴情况,目前已将领取信息进行更新;二是2026年3月13日、2026年3月24日,县农业农村局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进行了两次培训。
(27)农机购置补贴办理超期严重。
整改情况:积极向上级部门和财政部门反映,河南省已出台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提级发放政策,我局联合财政局已制定《汝阳县2024—2026年农业机械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汝农〔2024〕130号),今后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办理,杜绝超期问题出现。针对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流程繁琐问题,实现申请线上完成,机具核验、人机合影、收集档案资料等相关工作,由工作人员直接深入基层进行,一次性办理,提升群众满意度。截至2026年3月30日610份补贴申请已按要求审核完毕,补贴资金90.895万元已上报上级部门,申请提级结算,已于4月23日结算完毕。
(28)人居环境整治压力传导不足。垃圾分拣站闲置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各乡镇和行政村利用村广播、宣传彩页等形式向群众普及垃圾分类知识,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引导;二是针对闲置、已做他用的垃圾分拣站,要求各乡镇立即整改,安排专人管理,并与垃圾收购站合作运行,目前,闲置和已做他用的站点已恢复运行,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开展;三是在制度建设方面,印发了《汝阳县垃圾分拣站整改方案》,各乡镇、村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学习培训,确保能够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运行垃圾分拣站。同时,环境整治办定期对垃圾分拣站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各乡镇,并纳入年度考评体系。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压实了乡镇主体责任,确保垃圾分类站常态长效运行。
(29)户厕改造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在提高农户改厕率方面,通过入户宣传、发放宣传页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征集群众意愿,提高群众改厕积极性。目前,已向上级部门申报新改厕计划670户,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提高农户改厕率,逐步实现群众户厕愿改尽改、应改全改的目标。其中蔡店乡常渠村新增改厕户5户已完成;二是在建立健全户厕后期管护机制方面,各乡镇已按照“6321”户厕管护模式开始相关工作。全县共建立乡级管护站13个,村级管护点188个。在巩固2025年户厕问题整改的基础上,持续开展户厕问题排查,目前,已整改问题户厕30个,柏树村户厕用水防冻问题已整改;三是在旱厕排查及拆除工作方面,已组织各乡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旱厕拆除工作,积极引导群众认识到拆除旱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县已拆除旱厕75个,其中刘店镇拆除5个。
(30)畜禽粪污整治监管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2月2日,县农业农村局对内埠镇洛阳玖江牧业有限公司养殖污染进行现场核查,该养殖企业现存栏蛋鸡约10万只,属于规模以上养殖场。2026年2月3日向汝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内埠镇政府发送了汝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内埠镇洛阳玖江牧业有限公司养殖污染问题整改的督促函》,并函请县生态环境分局、内埠镇政府于2026年3月15日前将问题整改情况函告农业农村局邮箱。2026年3月16日农业农村局再次到现场进行核查,目前该养殖场暂时停养;二是2026年2月11日,对柏树镇柏树村户家道路旁羊场粪便堆积未处置情况进行现场核查,该问题已整改到位。要求柏树镇政府加强日常管理,督促养殖户做到粪污日产日清;三是结合中小养殖场户粪污处理利用排查工作,累计发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告知书》600余份,指导小养殖场户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率。
(31)环境整治跟踪问效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陶营镇下发了《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问题督办函》,要求涉及行政村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陶营镇成立了专项集中整治工作小组,各行政村已迅速行动起来,开展全面整治行动,清理垃圾、整治乱堆乱放等问题;二是落实《汝阳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办法》,按照相关制度要求,每月对各乡镇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进行1次考核。考核过程中,重点查看了问题整改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与垃圾清运经费拨付紧密挂钩。对于本月片区考核末位的乡镇,已按照规定扣减了当月垃圾清运经费的10%,以此激励各乡镇更加重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压实乡镇职责,常态化开展环境整治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通过定期复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对上月督查问题进行回头看,及时发现并解决新出现的问题,防止问题反弹。目前,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持续改善,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32)耕地“非粮化”整治陷入被动。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自然资源局沟通对接,建立信息共享、联合督查、协同整改工作机制,统筹推进“非粮化”图斑整改,切实提升整改质效,目前农调云系统43个图斑已完成治理,省厅已销号;二是与群风群腐“百日攻坚”行动相结合,将“非粮化”纳入问题整改台账;三是已给13个乡镇下发专项督办函,由县农业农村局定期开展实地督查检查,逐项对账销号,确保问题整改落地见效,已组织开展全县图斑排查统计工作,准确掌握图斑现状底数。
(33)执法规范化水平不高。案件办理质效偏低。
整改情况:一是6起未结案的案件中有2起已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另外4起跨省调运畜禽未按规定走指定通道案件,因涉案当事人拒不配合、关键信息缺失导致法院无法执行。根据市局会议精神,2026年1月15日,经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集体讨论,案件终止执行、结案;二是完善案件办理流程图,制定《汝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时限管控制度》,规范执法全流程管控;三是对执法人员已开展2次培训,重点学习《农业行政处罚程序》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强化执法人员程序意识,切实提升业务实操能力。
(34)审批备案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2025年受理的180个农作物种子品种备案材料开展全面核查,已在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系统中完善4个未通过备案品种的相关记录信息;二是制定《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农作物种子备案管理细则》,明确各环节操作标准,实现全程留痕;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已于2026年2月5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系统业务培训。对每个备案品种缺少相关资料和品种信息填写错误的,及时完成审核意见、说明未通过理由,指导备案者准确及时完成种子备案。
(35)执法案卷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对执法人员已于2026年1月15日、2026年2月25日开展2次培训,重点学习《农业行政处罚程序》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强化执法人员程序意识,切实提升业务实操能力;二是制定《汝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农业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明确各环节责任与标准,形成全流程管理体系;三是于2026年1月29日,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质量评查1次,提高执法人员案件办理能力。
(36)安全、法治、保密管理制度落实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1月21日、28日分别召开消防安全培训会,参加培训68人,2026年1月30日召开线上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参加160人,并归档相关培训资料,已制定安全警示教育培训计划表,确保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二是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规范》,截至目前发现10条问题隐患,已全部整改,安全检查记录表均落实领导签字要求,检查照片定期进行归档;三是开展设施农业安全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并制定应急预案;对已停用的户用沼气池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清单,已完成封堵或改造;四是为群农机合作社、优然牧业、众汇食品、荣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家企业已完成整改;五是要求各乡站对辖区内规模以上养殖场进行对接,督促没有签订无害化处理协议的规模以上养殖场与汝阳县荣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无害化处理协议。并对我县相关企业、养殖户进行了非洲猪瘟防控宣传,发放非洲猪瘟宣传彩页100余张,有效提升了我县养殖工作者的非洲猪瘟防控意识;六是2026年双节期间,安排农业综合执法人员深入乡镇、村、集市进行普法宣传,重点对《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禁限用农药名录》等法律法规宣传,共发放各类宣传彩页2000余份。2026年3月13日,组织农机驾驶员安全生产培训会议,培训41人次;2026年3月17日,组织全县农资打假工作部署暨法律法规培训会,对全县农资经营门店83户进行禁限用农药等相关法律法规培训;七是印发《汝阳县农业农村局合同管理制度(试行)》,下发各股室执行;八是已于2026年2月13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研判会。领导班子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已规范。涉密电脑已配备,工作邮箱相关内容已清理,涉密文件登记已规范。
3.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党风廉政建设有漏洞。
(37)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内部管理宽松软。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扎实推进群风群腐工作,召开群风群腐工作会议6次,并对相关乡镇下发督办函,三个专班定期向纪检组报送台账;二是已成立内审小组,制定年度内审计划,目前已对2025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内部审计。
(38)以案促改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会议学习以案促改工作,2026年1月21日召开党委工作会议,认真学习市以案促改工作文件要求,规范化进行以案促改工作开展,2026年5月9日召开汝阳县农业农村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二是建立典型案例库,按问题类型分类归档,并按要求开展警示教育,创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39)廉政教育抓早抓小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1月15日制定年度廉政谈话计划方案;二是2026年1月15日建立廉政谈话台账,2026年4月22日,协同纪检组对6名新任股级干部进行谈话。
(40)纪律作风建设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已修订《汝阳县农业农村局工作纪律管理办法》,严格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按时签到,履行请销假手续,引导机关工作人员严明纪律要求,提升工作标准;二是2026年1月召开会议,加强纪律学习教育,并融入日常工作中,提醒广大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守牢行为底线,并于2025年12月15日,对相关未受处分人员下发处分决定,并对其余三人情况做出情况说明。
(41)责任追究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2月25日召开党的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加强廉政学习,提高廉政认识;二是对今后发生的违纪行为一律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党政纪处分,坚决杜绝以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轻处理代替。
(42)工程建设领域问题多发。招投标程序不规范,违规操作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汝阳县农业农村局对2家招标代理机构(洛阳力维工程咨询公司和河南览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及4家施工企业(金润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沿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融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蒸湘建筑工程公司)作出决定,6家公司三年内禁止参与汝阳县农业农村局的所有工程项目;二是我局2026年已实施的小麦一喷三防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严格执行“评定分离”招标模式,“评标”与“定标”分开,评标由专家负责技术评分,定标由项目业主结合企业信用、履约能力等综合确定,落实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制度。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同步公开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合同文本,公示期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43)规避进场交易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函告农投公司,高标准农田项目招投标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要求,必须依规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二是我局2026年已实施的小麦一喷三防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同步公开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合同文本,公示期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三是2026年我局进行的招投标方案已报市农业农村部门。
(44)存在先施工后招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1年高标准农田存在问题,县纪委于2026年1月30日已对农田建设负责人作出诫勉谈话处理。组织开展招投标法律法规和项目管理相关学习,提升队伍依法行政意识和业务能力,强化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从根源上杜绝未批先建;二是制定《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印发《汝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严格执行项目全过程规范管理机制,严禁未批先建,未招先建情况发生。同时举一反三,2026年我局已实施的小麦一喷三防工作严格按照程序执行,完成招标后再实施。
(45)违规分包转包。
整改情况:一是涉及具体问题已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相关责任人已处分;二是已将处理结果告知信访人,并向其解释相关政策;三是在今后工作中,要求相关人员学习招投标法律法规、最新政策以及典型违规案例,杜绝侥幸心理和惯性思维。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做好相关违规案件的核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招投标领域违规违法问题发生。
(46)项目监管不力,存在资金监管漏洞。合同签订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第一、二十标段空白信息,结合项目实际实施推进情况,据实梳理、依规补齐规范合同签订时间及竣工时间,确保合同完整;二是针对七标段开竣工时间前后矛盾、逻辑不符的问题,重新复核施工组织方案及现场实际施工周期,科学调整竣工节点日期,保证各项时间要素衔接合理、逻辑通顺。修订完善的合同文本,按程序经项目主管负责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签字盖章,规范立卷归档。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健全档案资料常态化审核机制;三是制定《汝阳县农业农村局合同管理制度(试行)》,加强合同风险防范,2026年一喷多促项目将严格规范合同签署。
(47)项目监管不力,存在资金监管漏洞。项目监管有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汝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严格执行项目全过程规范管理机制,组织开展业务学习,提升工作能力;二是2025年11月9日对洛阳金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作出决定:三年内不得参与汝阳县农业农村局委托的所有业务。
(48)固定资产失管失控。农业科技试验基地无协议出租。
整改情况:一是已与夏某、侯某分别对接,合同已签订,租金已缴国库;二是已明确分管领导,规范管理。
(49)规矩意识欠缺,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套取财政资金,虚假整改规避监督。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增强政治觉悟,进一步提升工作严肃性、规范性,于2026年2月6日,在局三楼会议室召开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专题会议;二是将退回资金上缴国库,于2025年12月9日上缴国库2万元整,12月11日上缴国库5600元整,共计2.56万元。
(50)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支出。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参照《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差旅费手续支出,并对差旅费定额报销一事作出情况说明,确保今后不再发生;二是对于工作人员出差严格按照会议通知审核报销差旅单,相关人员已作出说明,今后我单位在原有制度基础上健全内审机制,定期开展检查,强化自我监督,加强风险防范。
(51)接待餐费超标准。
整改情况:对于前期公务接待费超标一事,我单位已开会认真学习《中共洛阳市委办公室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洛办〔2025〕11号)、汝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汝阳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汝财行〔2019〕3号)、《汝阳县财政局关于调整汝阳县县直机关差旅费和值班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汝财行〔2022〕8号),并要求各业务科室严格按照接待标准、来函情况,规定陪餐人数,执行公务接待制度。
(52)滥发津补贴。
整改情况:合唱比赛多出4人均为两名老师及两名乐队人员服装,已作出情况说明,2023、2025年三八妇女节举行了团体活动,活动方案未按实际活动写,已将相关活动照片及方案整理好,2024年单位举行年会活动,按照工会管理制度(文体活动:奖励人均不超过300 元,覆盖面不超过 2/3;纪念品人均不超过200 元)单位伴手礼按标准内执行,根据实际情况已作出说明,今后我单位在原有制度基础上健全内审机制,定期开展检查,强化自我监督,加强风险防范,并建立健全工会经费管理制度,工会经费由工会主席选定专人做工会会计管理,制定专门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53)监管严重缺位,下属农机公司失管失控。
整改情况:3月17日向农投公司致函对接,督促其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农机公司于4月5日回复财务管理整改及改进措施报告。
(54)违反财经纪律,财务管理不规范。机关财务手续不规范,记账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单位已制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报销全部按谁出差谁报销,坚决杜绝多人出差转给一个人卡上的情况发生;单位各乡站固定资产购买全部由局统一走采购手续,不得由职工个人采购;二是单位已制定相关工会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工会管理制度及工会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将工会福利发放名单按要求附在原始凭证后面,单位所有活动按工会标准、按单位制定活动方案开展;三是已将应记未记固定资产账务调整,将相关资产补录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今后将严格按照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各项收支,并加强财务人员学习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专业素质。
(55)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公车使用细则,实行“一事一租”审批;二是目前我单位公务用车基本满足日常使用,2025年11月以来没有通过河南省公务用车信息管理平台租用车辆,今后如需租车严格执行河南省公务用车信息管理平台租车流程,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办公室复核,确保支出准确合规。
(56)指导不到位,下属公司财务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已向农投公司发函,农机公司职工张某已将支付明呈公司6笔会计服务费合同情况作出说明;无审批单仅以一张发票报销住宿费1488元已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出个人说明;2021年法院判决追缴违法所得24.15万元,至巡察结束仍有23.61万元未履行一事也已作出情况说明;垦一公司相关问题正在整改当中,我单位已向农投公司发送提示函,督促农机公司、垦一公司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审批流程,加强资金使用计划与执行监督,确保资金流向清晰、合规,严禁挪用、混用等行为,垦一公司已对整改情况写出说明。
4.反馈问题: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
(57)党建工作虚化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党支部换届选举不及时。
整改情况:2025年11月19日完成老干部支部换届工作。
(58)党员发展资料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3月17日,召开支部人员能力培训会,加强支部建设,增强党务干部能力,规范“三会一课”党费收缴管理等工作,并且机关支部对记录不规范问题作出情况说明;二是2025年12月10日,同县直工委对接,对新党员发展资料进行严格检查,暂未发现发展资料不规范问题。
(59)党费收缴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3月17日,召开支部人员能力培训,下发党费收缴手册,提升党务干部工作能力;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2026年3月25日—27日,党办工作人员对农技中心支部、局机关支部党费收缴记录本进行抽查检查,未发现相关问题。
(60)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组织生活会走过场。
整改情况:2026年3月17日,召开支部人员能力培训会。已召开支部人员能力培训会。严格按照上级时间节点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并规范组织生活会记录,已同各支部委员进行沟通,并对局机关支部、畜牧支部资料进行抽查检查,暂未发现相关问题,确保党内政治生活严肃。
(61)“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2026年3月17日,已召开支部人员能力培训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2026年3月25日—27日党办已对局机关支部、畜牧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本进行抽查检查,暂未发现相关问题。
(62)干部选拔任用不严格,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
整改情况:2026年1月以来已严格逐人表态、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63)政策程序执行有偏差。选拔任用的股级干部身份符合要求但至今仍未报备。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了选人用人政策法规学习,切实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已对科室负责人全面梳理,于2026年2月13日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免职,于2026年4月3日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人事调整,对符合报备条件的股级干部已向组织部报备。
(64)选拔任用的股级干部身份不符合。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6年2月13日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免职,于2026年4月7日召开调整中层会议;二是于2026年3月6日召开股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题会,要求严格执行动议前必须先查编制和身份,身份不符直接“一票否决”,杜绝再发生类似问题。
(65)企业人员长期负责重要业务。
整改情况:于2026年2月13日,对不符合任职身份要求的人员进行免职;明确机关关键岗位的任职身份要求和业务权限边界,并建立相应的前置审查与监督机制。闪某已不再负责财务人事工作;郭某已离职。
(66)重要岗位人员长期未轮岗。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6年2月13日对王某予以免职;于2026年4月7日进行调岗;二是加强政策学习。组织深入学习《汝阳县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实施方案》等规定,今后严格按身份条件选拔任用,防止再次出现类似问题;三是加强防控。根据汝组〔2023〕24号关于印发《汝阳县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关键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明确高风险岗位任职年限(建议不超过5年)并严格执行,防范长期任职风险。
(二)未整改到位事项进展及承诺时限。
1.后续跟进乏力。
目前进展:对巡察指出的“杜某虚报差旅费”问题,相关经费已追回。对“白某占地自建房”问题,目前已成立专班,依据律师意见,已向县自然资源局发核实函,核实白某土地证实际面积,下一步将根据自然资源局查询结果,实地测量,责令限期拆除或没收超占部分,必要时移送纪委监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全部未整改到位问题建立清单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实行“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由局办公室牵头,每季度对整改进展进行专项督查通报,对推进不力的问题重点督办,防止问题长期挂账。
承诺整改时限:2026年12月
2.项目选址不科学,使用效果“卡脖子”。
目前进展:一是针对两个具体问题,已向三屯镇、城关镇人民政府发出工作提示函,要求及时采取措施盘活闲置资产,并追缴项目收益。目前2020年城关镇郜园村集体经济蛋鸡养殖项目已签订租赁协议正常运营。三屯镇耿沟村扶贫基地,建设性质为改建,系对原村干部李某个人所有的房屋二层进行改造后作为扶贫基地使用。该扶贫基地承租方一直是与李某个人签订租赁合同,而非与村集体签订。现因李某个人原因,该房屋已不适宜再作为扶贫基地。已要求三屯镇尽快对用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进行核算评估,从李某个人资产中剥离,用于其他巩固成果项目,避免因权属不清问题再次产生纠纷。与李某之间租金纠纷,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二是已依托帮扶项目资产一体化管理系统,建立帮扶产业项目管理台账,按照“四个一批”总要求实施分类管理,发现存在运营风险的,及时予以防范化解;三是已制定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全流程管理的通知》,严把项目入库质量关,坚决杜绝谋划不科学、未经充分论证的项目入库实施。
承诺整改时限:2026年12月
3.柞蚕原种场资产流失。
目前进展:再次查阅原始档案,已向县自然资源局发函,对汝阳县柞蚕原种场土地权归属进行了核实。下一步根据县自然资源局的土地权属查询结果,正式确认该地块归柞蚕原种场所有,并以此为基础向县纪委监委报告2004年签订50年租约未经审批、租金一次性支付且去向不明等问题,启动国有资产流失调查程序。
承诺整改时限:2026年12月
4.农机局置换办公楼长期闲置。
目前进展:该事项未整改到位,主要原因是我局与开发商就回购房屋违约赔偿资金问题未达成最终一致。针对该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已积极推进整改工作:一是及时请示上级领导,汇报事项详情及整改难点,争取支持;二是聘请专业律师,梳理回购协议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三是主动与开发商对接协商,于4月9日向信诚房地产公司发送函件,告知其相关诉求及整改要求,4月15日已与信诚房地产代表开展面对面协商,对关键问题进行沟通,目前相关协商及后续程序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下步整改主要举措:持续加强与信诚房地产公司的沟通协商,明确双方履约责任,尽快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补充协议,若协商不通,将通过法律程序,依法解决;由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科室跟进,定期通报整改进展。阶段性目标:2026年5月底前,完成与开发商协商,相互交换意见,争取协商达成一致意见;2026年9月底前,争取完成协议签订,房产手续过户。2026年12月底前,争取完成房屋盘活利用,确保整改到位,发挥资产使用效益。
承诺整改时限:2026年12月
(三)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1. 接收巡察组反馈信访问题2件,已办结2件,完成率100%。
(1)2025年9月17日,康某反映已填写差旅费至今未报销。诉求:差旅费尽快到账。
办理情况:接到信访问题后,查找票据并与康战强联系沟通后,于2025年9月28日,支付康某、陈某差旅费各880元。
(2)2025年9月17日,杜某反映:耕地被邻居赵某霸占,后归集体所有了。诉求:要回我的0.46亩个人耕地。
办理情况:杜某土地纠纷事项依据罗沟社区2025年9月12日会议商议结果,双方均同意暂搁置该争议土地,收归村集体所有。
2. 接收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4件,已办结2件,正在办理2件,党纪政务处分1人,组织处理1人。
三、监督反馈渠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9-68212224;电子邮箱ryxnyj@126.com。
中共汝阳县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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