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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文机关:汝阳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4年2月24日
  • 发布日期:2026-02-24
  • 发文字号: 汝政土〔2026〕4号
  • 索引号:C001-0282-2026-0004

汝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汝阳县瑞云山瑞云阁、瑞云书院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汝阳县城关镇、上店镇范围内,涉及城关镇城东村上店镇下店村。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汝阳县瑞云阁、瑞云书院建设项目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的公共事业建设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汝阳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366号)要求,汝阳县人民政府将同步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的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6224日至202639

特此公告

 

 

 

 

 

 

2026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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