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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汝阳县供销合作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5-04-18来源: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24年8月1日至9月19日,对县供销社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11月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县供销社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对存在问题进行集中攻坚,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党组先后多次召开巡察整改部署会、工作推进会等传达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细化措施,推进真改实改。整改中坚持立行立改、集中整改相结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认真研究、综合施策、精准发力、确保实效。党组书记李亚辉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扛起主体责任,带头认领整改问题,对重点环节组织协调,重要工作亲自力理。完善工作制度,推动巡察成果转化。截至3月6日,巡察反馈的2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5个,整改率92.6%,未整改到位2个;制定的56条整改措施,已完成53条。建立完善规章制度7个,开展专项治理2个,挽回资金损失85845元。在巡察期间开展立行立改问题3个,已完成整改3个。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1.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稳巡察整改主体责任,2024年11月7日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先后4次对上次巡察整改未到位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妥善化解,确保整改成效;三是建立了巡察整改工作联动机制,根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先后9次召开整改推进会,分析研究问题,部署推动工作;四是建立健全巡察档案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巡察档案等资料的收集、汇总、分类、保管、登记、归档,确保巡察档案资料的完整规范保存。

2.基层供销社财务管理不规范。整改情况:一是要求相关基层社立即进行整改。在财务报帐支付方面由原始单据负责人签字后,填写资金支出审批表经会计审核、法人审批签字后通过银行进行支付,且原始单据进行备份留存;二是规范基层单位财务管理。下发了《汝阳县供销社关于实行“县基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汝供销﹝2024﹞9号),成立了汝阳县益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设立了对公统一账户,对系统基层单位财务进行了集中代管,加强往来资金监管;三是修订下发了《汝阳县供销社基层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汝供销﹝2024﹞12号),加强系统财务管理,从源头堵塞漏洞,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政治理论学习浮于表面。整改情况:供销社党组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领域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并结合供销社实际开展研讨。巡察反馈以来党组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0次,开展研讨6次。

4.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系统指示精神学习不系统不全面。整改情况:县供销社党组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社的指示指示做为一项重要学习内容,整改开始后于11月6日、12月19、23日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各基层社负责人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的批示指示精神。今后将定期学习总书记指示精神。

5.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统筹谋划主责主业。组建重点工作专班,指导城关、小店、三屯、内埠、付店5家基层社在系统内外农资经营主体中,选择服务能力强、辐射区域较大、业内信誉好的签订合作指导协议开展农资供应工作,逐步提升供销社系统农资服务能力及市场占比;二是以化肥保供稳价为目标,积极组织梁氏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城关镇丰原农资服务部、柏树乡金太阳农资店3家县域内农资经营大户,加盟洛阳市农资保供联盟;三是摸清基层社底数资源,结合系统实际分类推进基层社规范发展。2024年12月底指导王坪社完成办公设施提升,并与聂坪、大庄涉农经营主体开展联合合作拓展服务领域。2024年9月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县基一体化”管理实施意见,对系统单位人事、财务、业务逐步一体化推进发展。

6.为农服务助推农业发展能力不强。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放心农资示范店创建工作,每年创建1-2个,力争2-3年全县各乡镇全覆盖。2024年11月底再次创建1个农资示范店(小店幸伟农资部);二是加快体制创新,广泛开展联合合作,指导基层单位与系统内外农资经营主体签订合作指导协议开展农供应工作。通过放心农资示范店创建及与系统内外农资经营主体的联合,提升供销社系统农资服务能力及市场占比;三是自整改以来带领5家农特产品企业与杭州辛选集团对接农产品网上销售事宜,参加人民网组织的2024乡村振兴大会并将汝阳农特产品进行推介,推选2家县域优势突出的红薯、香菇经营企业入选人民网人民优选·地方好物平台,优选28款汝阳特色农产品入驻南京e慈善线下服务点,筛选27个具有汝阳特色的农产品在瑞云大酒店、携程农庄设置农特产品展柜;2025年2月由县供销社发起主导成立汝阳县农特产品联盟,已吸纳基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各类商家、销售企业68家。

7.服务阵地建设有短板。整改情况:一是积极谋划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提升改造经营设施,壮大基层供销社实力。2024年已谋划4个项目报县发改委,其中汝阳县应急生活物资城郊仓储物流建设项目已通过2025年第一批省级专项债项目审核;二是通过改造提升,刘店、内埠、十八盘3个基层社恢复了办公场所;三是指导下属公司积极拓展业务。中诚公司组建了储粮服务中心开展供粮合作,为粮食储户开展兑换业务。土产公司拓展渠道,助推我县农产品销售;四是2024年12月底前对内埠、付店、十八盘3家为农服务中心服务功能进行了完善提升;五是指导督促村级供销社积极围绕当地特色产业和优势资源与各类经营主体签订合作指导协议因地制宜开展为农服务。

8.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有差距。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整改以来2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论述,提高广大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按照每季度研判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12月30日对本季度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研判。四是把意识形态开展情况纳入了今年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述廉述学报告。

9.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要会议精神学习不及时。整改情况:一是11月2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2021年8月27日至28日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二是组织党员干部签订不信教承诺书,在机关股室明确民族宗教“双防”党员岗位责任人,制定了民族、宗教学习计划,及时学习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并做到与时俱进。

10.保密工作抓得不严。整改情况:一是党员干部职工于2024年8月19日、11月27日先后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及其他保密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干部职工保密意识。二是制订县供销社保密制度、涉密文件登记制度,制作涉密文件登记本,确保保密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对涉密资料实行专袋保存管理,对办公电脑进行加密保护管理。

1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汝阳县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办法》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二是加强了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违法违纪行为的教育,通报违法违纪案例,机关全体人员及直属各单位负责人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3名酒驾违法违纪人员分别由所在乡镇党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开展廉政谈心谈话、警示教育等活动,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常态化监督提醒。土产公司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于2024年11月11日、2025年2月24日先后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论述,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纪律意识,底线意识。

12.日常监督管理有漏洞。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2月组织财务人员对基层单位账目进行了核查;二是下发了《汝阳县供销社关于实行“县基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汝供销﹝2024﹞9号),成立了汝阳县益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设立了对公统一账户,所有基层单位收支全部缴纳到统一账户进行管理,避免了资产流失风险;三是修订完善了《汝阳县供销社基层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汝供销﹝2024﹞12号),加强系统财务管理,堵塞管理漏洞。

13.以案促改工作不深入。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发生在本系统三起酒驾及乱作为违纪案件,制定印发了《汝阳县供销合作社关于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方案》(汝供销﹝2024﹞13号),从2024年10月25日开始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为期二个月的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围绕案件开展了自查和问题剖析;二是严格按要求于2025年3月6日召开了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14.资产出租缺乏监管,签订合同程序违规。整改情况:一是对2名基层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警示性约谈;二是制作了系统资产租赁统一模板及资产出租审批备案表,修订完善了《汝阳县供销社系统社有资产管理办法》(汝供销﹝2024﹞11号)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基层单位严格落实社有资产管理办法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资产对外租赁一律实行公开招租和审批备案。

15.“看场守摊”意识欠缺,集体资产被无偿占用。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12月对三个基层社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王坪社3间门面房拖欠的租金于2024年12月缴纳到对公账户。内埠社被侵占房屋2024年9月已腾离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也于缴至对公账户。付店社办公楼二楼房屋已全部收回并重新对外进行招租;二是2024年11月26日对三家基层社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并在全系统通报批评。

16.滥用职权,违规签订合同。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2月5日对王坪社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尽快整改;二是重新签订合同,合同租金已按照程序缴纳到益合公司对公账户。

17.基层供销社多数未设置对公账户。整改情况:2024年8月成立了汝阳县益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设立了对公统一账户,制定了汝阳县供销社关于代管基层单位资金实施办法,通过益合公司对系统基层单位财务进行了集中代管,从源头堵塞漏洞,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8.财务支出不规范。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成立了汝阳县益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设立了对公统一账户,对系统基层单位的经营收入进行集中代管,严格支出审核把关;二是举一反三,2024年11月认真学习《汝阳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汝财行﹝2019﹞3号)和《汝阳县财政局关于调整汝阳县县直机关差旅费和值班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汝财行﹝2022﹞8号),巡察期间对于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问题立行立改违规资金进行了退还。今后将严格落实好财务管理制度,对照县差旅费管理办法,规范出差报销及其它财务支出行为。

19.财务人员违规大额支取现金。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基层单位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自律意识教育;二是修订完善了《汝阳县供销社基层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汝供销﹝2024﹞12号),今后严格规范财务报账程序,杜绝现金大额支出。

20.干部队伍老龄化严重。整改情况:县社机关缺编4人,经多次向县编制、人事、公务员管理部门反映,招录计划及招录职位表已于2025年1月6日在省公务员招录网上进行发布,目前正在按程序招录。县社监事会主任空缺问题,县委已于2025年2月中旬将监事会主任补充到位。

21.人事调动、评优评先无具体研究过程。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重要论述的学习,在工作中认真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十六字方针;二是完善供销社党组议事规则,做到有章可循;三是将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组决策人事调动、任免、评优评先等事项长期坚持的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严格按程序执行。

22.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汝阳县供销合作社“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凡是需要提交党组会议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会前征求派驻纪检组意见。巡察以来先后邀请派驻纪检组6次到会进行监督。

23.未按规定开展组织生活。整改情况:加强党组织建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好支委会,从11月反馈以来召开5次支委会。2025年3月6日县供销社召开了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

三、持续整改事项进展

24.反馈问题: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目前进展:整改过程中供销社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该问题集中研判分析,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租赁合同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汝供销﹝2024﹞8号),成立工作专班,推进工作落实,对基层单位各类合同进行了分类备案存档。采取先易后难、试点先行等办法持续做好合同整改规范。目前已累计整改26份,达成意向9份。县社将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支持、自加压力、积极整改。

25.反馈问题:主动作为不够,盘活闲置资产办法不多。目前进展:一是聘请测绘公司专业人员对全系统开展了资产清查,摸清了家底,建立了台账;二是统一制作了系统资产出租审批备案表,对资产出租规范了申报手续,通过人员密集场所广告、电视台、微信朋友圈、抖音等途径发布招商招租公告,公开对外招租;三是认真谋划包装项目,向上争取资金。2024年已谋划项目4个,其中汝阳县应急生活物资城郊仓储物流建设项目已作为市重点储备项目,并通过2025年第一批省级专项债项目审核。同时积极发动系统干部职工开展招商引资,降低资产闲置率,实现效益最大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8211146;电子邮箱ruyangxianshe@163.com。

中共汝阳县供销合作社党组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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