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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5-04-23来源: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8月1日至9月19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汝阳县应急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11月6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组织领导方面。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班子扩大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传达学习了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成立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全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研究整改落实中的重大事项,指导推进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销号。

(二)责任落实方面。针对巡察组反馈情况,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讨论制定了《汝阳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汝应急党委〔2024〕27号),形成《应急管理局党委巡察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期限。党委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牵头负责分管领域整改工作,主动认领任务,带头整改落实。

(三)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方面。局党委书记、局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时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研究整改措施,督促按时间节点推进,做到了重要任务亲自部署、整改责任亲自传导、突出问题亲自督办,通过以上率下、示范带动,统筹推动整改工作向下延伸,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四)监督检查方面。建立整改问题紧进展台账,做到整改情况及时更新,局党委不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和各股室问题整改情况汇报,了 解问题整改进度;班子成员每周对分管领域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沟通汇报,对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针对整改速度慢、整改不力的,及时催促监督,确保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截至3月6日,巡察反馈的4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4个,未完成整改1个;制定的131条整改措施,已完成130条。建立完善规章制度14个,开展专项治理1个,批评教育7人/次。

二、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已完成整改事项

1)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整改情况:1、2024年11月13日对16座尾矿库闭库治理工作于进行注销公示并移交职责。2、2024年12月31日对汝阳县鑫源金属有限公司聂平选厂南沟尾矿库进行公示注销并移交职责,2024年尾矿库闭库工作已全部完成;按要求汝阳益航实业有限公司千干岭尾矿库为2025年6月完成闭库工作,目前正有序进行闭库治理。3、2024年11月6日修订完善“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4、在2024年11月26日和2024年12月29日分别进行集中学习“三重一大”议事制度。12月31日在全体会上进行专题学习。5、到陶营镇、上店镇、靳村乡、柏树乡等涉及冬春救助任务的乡镇查看冬春救助资金发放情况,并走访受灾群众,询问救灾资金收到情况,走访的12户均已收到救灾资金。6、对乡镇填报冬春救助信息进行核查,2025年1月9日,审核三屯镇冬春救助填报信息,发现有低标准情况,督促三屯镇重新进行填报,2025年1月10日,三屯镇修改完成后重新上传系统。2025年1月7日发现城关镇冬春救助填报人口信息异常,经核实,已确定人口情况。2025年1月7日,发现陶营镇冬春救助填报信息有差异,指导乡镇进行整改,1月10日,陶营镇核实修改后重新上报。7、2024年12月9日修订印发了《汝阳县应急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8、及时对未入账资产进行入账。9、分别于2024年11月7日、11月18日、12月12日和2025年1月13日召开党委会专题分析研究巡察整改工作。10、2024年12月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问题、整改问题,确保效果。

2)整改坚持不力边改边犯。整改情况:1、修订完善“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机关工作制度等制度并认真落实。2、党委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由责任股室提出议题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汇总上会研究,经党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费用支出有关事项。3、对公车情况进行核查,根据现有公务用车情况写出具体说明,汝阳县应急管理局现有公务车辆4辆,已于2024年12月1日入固定资产账。

(3)“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严格。整改情况:1、2024年11月18日,组织党委会重新学习第一议题制度,并严格按照执行。2、2024年10月每次党委会会议学习第一议题时,详细记录并统计汇总。3、2024年10月8日之后,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安排发言并详细记录。

(4)政治执行力不强。整改情况:1、2024年11月22日上午,县应急局全体会传达学习2022年11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2、2024年8月以来,县消防大队落实县消安委办公室工作职责,以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持续深化开展冬春火灾防控、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强有力的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2024年8月21日,在政府第十九次常务会议上对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12月24日,县消安委召开第四季度联席会议暨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回头看”工作部署会。9月4日,大队提请县政府组织召开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调度会,会上对电动车全链条整治、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九小场所专项治理进行了安排部署。12月5日,全省冬春火灾防控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视频调度会结束后,汝阳县立即召开续会,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对我县冬春火灾防控和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2024年8月至2024年12月,消防大队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共检查单位637家/次,督促整改隐患928处。3、县消防大会先后共对紫罗口恐龙安装工程、中建材(洛阳)新能源公司幕墙工程等9家企业因违反规定引起火灾事故的违法行为分别处罚款人民币壹万至柒万元不等的罚款。随后县消防大队开展了一系列警示约谈会,通过播放典型火灾事故案例,和火灾原因分析,要求各单位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落实消防安全责任。2024年9月19日,大队联合县文物所对文物古建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开展集中约谈。2024年9月26日,大队组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场所负责人召开国庆节前集中约谈会。2024年11月8日,大队组织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召开消防安全集中警示约谈培训会。2024年12月17日,大队联合县文旅局对辖区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开展集中约谈培训。2024年12月9日,大队组织13个乡镇政府、县直各行业部门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以及业务人员召开消防安全业务专题培训会。每半年通报各乡镇火灾情况并对全县火灾形势进行分析。4、消防大队制定《全县“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于2024年8月21日,在政府第十九次常务会议上对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并于2024年12月23日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强化整治成效。落实每月乡镇指导工作,现场对辖区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进行抽查,督促乡镇落实专项治理。

5)学用结合不紧密。整改情况:1、2024年10月11日,应急管理局联合城投组织施工、监理、审计召开治理推进会。2、10月15日洛阳市应急局副局长、县政府领导到十八盘乡长沟尾矿库、付店镇下南沟尾矿库闭库治理现场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10月14日至11月12汝阳县应急管理局邀请专家组陆续对16座尾矿库治理工作进行验收。11月10日,组织尾矿库专家对汝阳县鑫源金属有限公司南沟尾矿库闭库工程进行验收。

6)履职尽责不到位。整改情况:1、2024年12月9日,县安防委办制定下发《汝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加强对“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的监督指导,监督指导县级相关行业部门完善责任体系,加强全链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做好统筹协调。2、县安委会办公室向城关镇人民政府、市场监管局下发工作提示函。3、城关镇人民政府向县安委办回复关于拆除老大桥西北非法大型游乐设施的情况汇报。4、县安委办向县城管局下发《关于县城市管理局需进一步落实行业监管主体责任的通知》。5、城管局上报近期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汇报。6、县效能中心于2024年8月30日向县城管局下发《关于做好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改督导组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7、2024年9月25日、26日县效能中心联合应急局督导检查燃气领域隐患整改。8、2024年11月29日城管局上报2024年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汇报。9、2024年11月2日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专题学习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若干规定。2024年11月25日印发关于集中学习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将学习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12月31日前报送至县安防委办。各乡镇、各部门已按时间节点报送。

7)督促指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整改情况:1、2024年11月13日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上报群中对发改委、水利局等报送数据较差的部门进行督促提醒。数据较少部门已及时安排人员对系统数据进行录入;2024年12月23日,县安防委办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关工作机制。2、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直报系统数据纳入年终考核,并对乡镇、部门年度考核进行打分。3、2024年于10月11日、11月27日、12月11日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上报群中督促提醒各填报部门及时对系统数据进行更新上报。在2024年11月8日洛阳市安防委办通报中,全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在全市排名第一。

8)信息共享机制不畅通。整改情况:1、2025年1月17日组织组织各涉灾部门主抓副职、具体工作人员36人开展汝阳县信息共享机制专题培训,学习组织体系、共享信息类别及内容、共享信息级别、共享信息时限、共享信息方式等内容;培训结束后,要求相关单位组织本单位涉及科室集中学习。2、县效能中心于2024年9月26日下发《关于两起火灾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3、于2024年9月30日第117次县委常委会议上通报“8.10”“8.11”两起火灾事故追责问责情况。4、2025年2月28日重新印发《汝阳县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互通共享机制》。5、通过各乡镇、安防委会成员单位、企业、社会公众等各种渠道收集到的事故信息,做好登记,并及时录入事故直报系统;6、2024年10月18日转发《洛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工作的通知》,2024年10月26日、12月9日、1月3日、1月7日先后四次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督促成员单位上报事故信息。

9)应急预案编制管理不到位。整改情况:1、2025年2月18日下发关于做好2025年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指导各行业领域企业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演练。2、各监管股室加强对企业应急预案修订的检查指导。2025年2月18日-21日,矿山股组织专家对企业应急预案工作进行帮扶。2024年11月-12月27日工贸股组织专家对企业应急预案工作进行帮扶。个别企业根据计划组织开展应急演练。3、2024年12月24日组织各乡镇召开应急管理工作培训会,明确乡镇履职事项,提醒乡镇要督促企业并开展帮扶。4、2025年2月26日组织各乡(镇)、各单位举一反三对应急预案修订评估工作进行培训,并指导各监管行业部门对分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预案演练、培训、宣传。2024年11月7日组织突发事件综合应急演练。

10)应急队伍建设、物资装备管理有差距。整改情况:1、2024年12月31日应急管理局向县政府请示补充招录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员。在汝阳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洛峪应急物资仓库张贴县级社会队伍、大型装备紧急使用联系人。2、2024年10月15-16日进行河南省豫西地区森林火灾扑救技能培训;2024年11月17日进行汝阳县应急装备实操练兵比武活动;2024年11月20日组织“大练兵 大比武”活动。3、对仓库物资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完善仓库管理各项工作制度并制作版面上墙。4、2024年12月30日,汝阳县应急管理局举行基层应急能力提升救援物资装备集中发放仪式,为全县13个乡(镇)应急救援队伍配发应急救援物资,25个品类410件应急救援装备,总价值约550万元。5、2024年11月18日对刘店邢坪村应急小站开展专项检查,12月对其他应急小站开展检查。

11)基层应急职能作用弱化。整改情况:1、消防大队对汝安路消防站内埠镇辖区火警情况进行核实;大队落实每月乡镇消防业务指导工作,县消安委每月下发乡镇消防工作通报,督促乡镇落实消防工作。每半年通报各乡镇火灾情况并对火灾形势进行分析。

12)监管责任落实不力。整改情况:1、截止12月31日,已按照汝阳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执法计划对170家计划检查企业进行检查,全面完成执法计划。其中矿山企业检查50家120次,危化企业检查61家101次,工贸企业检查69家118次。2、截止12月31日,已按照汝阳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双随机检查计划对25家抽查的企业进行检查,全面完成执法计划。3、2024年11月29日,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联合陶营镇工作人员到陶营镇鑫祥服饰厂(南寺梁胜涛寿衣加工)帮扶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帮扶指导企业问题整改。2024年12月24日组织各乡镇召开应急管理工作培训会,明确乡镇履职事项。4、汝阳县源通加油站于2024年11月15日做出书面检查,组织员工学习《加油站作业规范》,督促员工在作业时穿防静电鞋。2024年11月21日,汝阳县应急管理局对汝阳县源通加油站进行检查。5、消防大队结合每月乡镇指导工作,对各乡镇行政村微型消防站进行随机抽查检查,督促行政村微型消防站落实工作职责。2024年8月至2024年12月共计检查26个行政村微型消防站,并将存在问题现场反馈至乡镇政府,督促整改。

13)企业底数掌握不清。整改情况:1、经工贸股再次核实,发现以下7家企业与2024年度企业普查表中统计企业不一致,具体情况说明如下:(1)洛阳鸿路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状态正常,已纳入2025年度执法计划和企业基础信息台账。(2)汝阳县祥园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已停业,已纳入企业基础信息台账。(3)汝阳县内埠工业区亮辉耐火材料厂已停业,已纳入企业基础信息台账。(4)洛玻集团洛阳龙昊玻璃有限公司更名为耀华(洛阳)玻璃有限公司,已纳入2025年度执法计划和企业基础信息台账。(5)汝阳县古城机械厂经营状态正常,已纳入2025年度执法计划和企业基础信息台账。(6)河南大张实业有限公司汝阳分公司经营状态正常,已纳入2025年度执法计划和企业基础信息台账。(7)河南博鸿新材料有限公司经营状态正常,已纳入2025年度执法计划和企业基础信息台账。2、根据企业最新信息制定2025年执法计划。

14)专项工作轻落实。整改情况:1、2024年3月19日组织重点工贸企业召开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开展为期2个月的企业自查自改和5个月的重点执法检查。2、2024年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企业共计自查144条隐患,均已整改完成;共计执法检查17家企业,排查发现一般隐患78条,均已整改完成。

15)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研判、防范化解措施不到位。整改情况:1、2024年第三、第四季度进行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研判,并制定工作台账,撰写工作报告。2、2024年11月29日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内容进行校对更正,2024年12月13日在党员大会上对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16)学习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不深入。整改情况:1、2025年2月7日组织专题学习,针对性学习习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党的民族宗教相关政策理论内容。2、2025年2月7日,对学习内容进行测验,确保学习效果。

17)保密工作制度不完善未结合单位实际可操作性不强。整改情况:1、2024年11月26日调整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并于2024年12月17日修订完善了《汝阳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保密管理制度》。2024年9月3日保密局工作人员检查时,发现的涉密文件,已立即清理整改到位。2、2024年12月4日开展全体大会集中学习保密工作。

18)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1、2025年1月29日印发《汝阳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合同管理制度》、《汝阳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并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严格执行。2、2025年1月28日印发《汝阳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普法计划》,压实执法业务科室、防灾减灾救灾相关股室的普法责任。3、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通过召开会议、日常检查、专题宣传等途径,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宣贯。

19)履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整改情况:2024年12月23日,汝阳县应急管理局组织企业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暨企业信用培训会议;2024年12月,汝阳县应急管理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2024年12月27日,汝阳县应急管理局制定《汝阳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工作方案》。

20)人员专业力量不足。整改情况:1、2024年11月26日印发红头文件,严把入口关,新招录行政执法人员时,应优先考虑具有矿山安全、化工安全、安全工程、应急救援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确保新入职人员的专业性与岗位需求相匹配,已招录两名研究生专业背景分别为土木水利工程、地质工程专业,符合专业要求。2、已制定并通过了相关的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制度,2024年11月26日起开始实施。制度规定对于通过化工安全、应急救援、安全工程等领域专业资格考试、相关学历的在职人员记入个人档案。3、2024年11月至今多次组织专家对我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验收、延期换证检查等工作。

21)履职尽责不力。整改情况:1、2024年10月13日县应急管理局矿山管理股共同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相关规定实施标准;2024年12月3日,县应急管理局矿山管理股共同学习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年12月18日,汝阳县应急管理局召开全县非煤矿山领域相关部门共同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领域硬措施工作方案;2024年12月25日,县应急管理局召开非煤矿山风险研判会,邀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非煤矿山专家,就当前非煤矿山领域的安全形势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带令大家共同学习《安全生产法》及国家矿山安全检查局最新的工作要点及下一步重点督查内容方向。2、2024年12月1日,县应急管理局通过人才引进,安排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工程专业研究生入职矿山股工作,强化矿山工作力量。3、根据企业特点对每家企业制定执法检查计划。4、2024年汝阳县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股共办理案件4起,结案3起,1起正在办理中,该4起案件均由汝阳县应急管理局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并立案办理,目前该3起案件已提交司法局审核,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22)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卷宗不严谨。整改情况:1、2025年2月28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2024年11月18日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对执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处理。11月20日全体会议通报。2、针对立案时间问题,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要求,汝阳县应急管理局制定《汝阳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执法计划》进行规范,明确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于15日内立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3、加强对卷宗的法制审核,卷宗由立卷人制作,检查人检查校核。压实立卷人、检查人责任,确保不会再发现类似问题。4、2024年10月28日洛阳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总支书记、支队长通过视频会形式给各县区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汝阳县应急局在汝阳分会场参会。

23)对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力。整改情况:1、2024年12月26日,组织乡镇召开2024-2025年冬春救助工作推进会,会上对涉及救灾资金未专款专用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要求其他乡镇引以为戒。会上学习《汝阳县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乡镇严格规范专项救灾资金使用。2、2024年11月15日,下发工作提示函,要求涉及问题乡镇对照问题清单完成整改。

24)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审定不严。整改情况:1、2024年9月29日,组织13个乡镇召开2024-2025年冬春救助工作部署会,会上传达了《汝阳县2024-2025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冬春救助工作总体要求及救助标准,要求各乡镇认真谋划,科学部署。2、2024年11月15日,下发工作提示函,要求涉及问题乡镇对照问题清单完成整改。多领的救助资金已全部退回,其余上报台账时人数填报有误所致问题也进行了整改。3、2024年11月4日,救灾股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汝阳县2024-2025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25)救灾物资管理使用不严。整改情况:1、未归还领取的救灾物资帐篷、折叠床已全部收回并入库。应急管理局领取救灾物资棉被、折叠床已全部归还于救灾物资仓库。2、2024年11月27日,组织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洛阳市市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救灾物资使用范围及调拨程序。3、2024年12月16日,对救灾物资仓库使用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并印发,该制度已制作版面并上墙。

26)内控机制未建立。整改情况:1、2024年11月28日印发《汝阳县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项目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2、2024年12月4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内控制度。

27)项目底数不清。整改情况:1、2024年12月4日召开全体人员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2、2024年10月28日印发《汝阳县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项目内部控制制度》,并于2024年12月20日集中学习《汝阳县应急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3、2024年12月20日召开全体人员大会,会上对未认真进行项目统计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8)未招标先建设、实际施工与合同不符。整改情况:1、12月4日组织机关人员学习《汝阳县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2、未安装的两台60L和80L热水器,2024年8月一台已安装到位,另一台放置库房。3、2024年12月15日对涉事人员政务警告,并于12月20日在全体会上进行批评教育。

29)财务审核把关不严。整改情况:1、2024年11月4日召开党委会议,专题强调以签章代替签字情况,要严格签字制度,禁止使用签章代替签字情况发生。2024年12月26日制定汝阳县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各项支出应严格执行审批制度。2、2024年12月26日制定汝阳县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出差人员应按规定事先填写报批《出差审批单》,差旅费报销费用按照《汝阳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标准执行。3、2024年11月8日再次对奖励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写出具体说明,2023年8月30日召开局党委会议,会议研究“三重一大”资金使用事项。对奖励资金资金使用进行核查。

30)工作失职失责。整改情况:1、2024年8月31日对账目错误的立即进行调账处理,规范财务记账信息。2、2024年12月28日召开全体会议,会上对财务人员进行点名批评教育。

31)固定资产管理混乱。整改情况:1、2024年12月9日修订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2月20日,集中学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液压剖析工具组、生命探测仪等应计入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并将录入情况说明。2、对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统计;对录入错误的电冰箱(实际为空调)进行说明,并在系统进行更正;对已超过使用年限的摄录一体机、照相机、录音笔等做资产报废处置。

32)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存在应付思想。整改情况:1、2024年12月27日,在三楼会议室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开展专题谈心谈话。2、2024年12月4日,全体会集中学习《中共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3、2025年1月13日,开党委扩大会,对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反思。

33)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力度不够。整改情况:1、局党委在2025年春节前夕,积极开展廉政谈心谈话活动,及时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情况,并对廉洁过节做到及时提醒。2、局班子成员利用2025年春节前后对分管中层开展廉洁家访活动,强化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力度,筑牢廉政防线。3、2025年2月6日,汝阳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2025年家风建设工作座谈会,学习了《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并先后发表学习感悟。4、2月11日,组织单位职工集体到三屯镇东保村开展传承优良家风,涵养廉洁文化活动,参观了党建文化主题展馆、廉政教育展馆、家风家教馆3个展馆,对党员干部进行家风教育,以家庭为单位,利用春节假期,带领家人到家风馆参馆,接受家风教育。5、已签订2024年廉洁承诺书;2025年1月14日,组织全局职工签订廉洁过节承诺书。

34)以案促改工作成效不明显。整改情况:1、按照县纪委关于以案促改资料要求,逐项整理,按照资料顺序规范归档。2、针对系统内违纪案件,组织开展专项以案促改,通过警示教育、查摆剖析、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四个阶段,扎实做好以案促改工作,从源头抓起,达到了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的目的。

35)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格。整改情况:1、2024年11月26日党委会对“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制度进行专题学习。2、党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严格按照民主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等要求,落实民主决策制度。

36)三会一课”开展不扎实。整改情况:1、2024年11月25日召开支委会议,要求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明确会议内容,会议记录人员。2、制定党支部会议议题登记表,对于需要上会研究的临时性议题内容进行登记审核。2025年1月16日召开临时支委会,研究2025年元旦春节慰问活动名单上报。2024年11月20日在党委会研究党建工作。2025年1月2日党委会定期研究党建工作。3、制定2025年度党课计划,明确党课类型主讲人,需要时可增加党课次数。2025年1月6日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党课。

37)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整改情况:1、2024年11月25日召开支委会议,明确资料收集,明确党建资料与业务融合类资料收集责任。2、确定党建工作背书制度,加强党委书记对材料的审核把关。3、2024年11月18日组织党务干部(党小组长)业务培训,认真学习关于组织生活、党小组会议等相关党建知识。4、2025年3月4日召开的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严格记录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内容。拟于2025年3月10日组织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下发通知,要求所有党员同志严格资料撰写,避免出现重复内容或抄袭内容。5、对涉及人员在2024年12月13日的党员大会上进行批评教育。

38)干部选拔任用不严格。整改情况:1、2024年12月9日全体会集中学习《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2、2024年12月9日建立《汝阳县应急管理局人事工作管理制度》。3、2024年11月20日,党委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工作的批示精神。

39)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情况:1、2024年12月16日印发《关于整合超“三定”规定的局7个内设股室的通知》。2、2024年12月9日组织对应急管理局机构设置文件进行学习,明确机构设置情况。

40)党建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党委会与班子会混淆不清,以班子会代替党委会,未专门研究党建工作。整改情况:1、2024年11月7日党委会,明确党委会会议记录人员,明晰列席人员。2、2025年1月2日党委会定期研究党建工作。1月13日党委会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工作。

42)党员学习教育抓的不严、应急管理局党支部共有44名党员,但经常性参与党员大会的党员仅20余名。整改情况:1、2024年12月13日召开党员大会前,发通知,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无故不得请假。2、2024年12月13日召开党员大会前,通过电话和微信通知号召退休党员同志大会。3、丰富2024年第四季度党员大会议程,增加党员干部“两党徽、强党性”履职尽责倡议活动,促进党员干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3)文风会风不实。整改情况:1、对会议记录工作进行专题强调,明确办公室为会议记录责任主体,如实记录会议内容。2、2024年11月26日,集中学习“三重一大”会议制度。党委会议如实记录“三重一大”事项。

44)内部管理有短板。整改情况:1、2024年12月20日全体会上对办公室负责人及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2、2024年12月6日修行并印发了《汝阳县应急管理局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做好档案管理工作。3、组织办公室人员对相关工作制度进行集中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45)规章制度落实不严。整改情况:1、2024年12月25日修订完善《应急管理局机关工作制度》并在全体会议上进行学习,加强职工纪律意识。2、在巡察期间对涉事人员已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写出检查。3、制定《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以巡促改实施方案》。对综合应急救援队大队进行整顿,加强日常管理。

(二)未整改到位事项进展及承诺时限。

41)党组织建设薄弱。目前进展:1、2025年1月6日组织支委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确保程序及时、合规。2、2025年2月党支部委员、主抓党建副职同志调离本单位,已根据相关规定,重新于2025年2月26日向县直工委提出补选委员申请。

承诺整改时限:2025年5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9-68219651;电子邮箱ryyjjdjb@163.com。

 

                               汝阳县应急管理局党委

                               202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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